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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概况

2002年5月9日,依据河南省编委《关于建立河南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的批复》(豫编办[2002]104号),成立河南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简称“省储量评审中心”)。省储量评审中心与河南省国土资源科学研究院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2002年8月27日,河南省国土资源厅下发《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02]121号),批准省储量评审中心职能及内部机构设置。

省储量评审中心的主要职能为:

(1)负责组织全省各类矿产资源储量报告的评审工作,并提出报告评审意见书;

(2)承办各类矿产勘查与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有关的技术规定的调研、拟定、修订等工作;

(3)承担与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有关的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推广和培训工作;

(4)开展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服务工作;

(5)完成省国土资源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省储量评审中心具有国土资源部批准的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机构资格证书(资格证编号0016),业务范围为“河南省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负责认定的矿产资源储量的评审工作”。省储量评审中心也是河南省唯一获得该证书的单位。

在省厅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评估师的共同努力下,一步一步探索出了我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的新路子,并积极参与制定有关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为全省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做出了应有的贡献。河南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现由评审部负责日常储量评审业务,共注册储量评估师24人。